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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 调解执行暖人心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徽县法院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徽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周文萍法官成功调解并执行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用实际办案效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191月在徽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按照乡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在办理婚礼前,原告按照乡俗给付被告彩礼、见面礼等九万元以及金银首饰若干。婚后数日,原告与被告便矛盾不断,被告借由多次回到娘家生活,20205月被告回娘家后就再未与原告共同生活过。故原告向徽县法院另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双方当事人因婚约财产纠纷亦起诉至本院。

一日夫妻百日恩,一朝离婚仇怨深。庭前,案件承办人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和分歧较大,不同意进行调解。案件承办人如期进行开庭,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案件承办人未急于下判,而是给原、被告双方适当的冷静期。等待当事人双方情绪相对缓和后,再次组织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调解。在法院和原、被告代理律师的主持下,通过面对面调解,恰如其分地利用调解技巧,缓解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将情理法有机结合,为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退还了部分彩礼,剩余部分原告方自愿放弃。至此,一起矛盾纠纷对立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今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已在全国上下深入推进,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也已经给我们树立了标杆,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办好每一件案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好做实,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崭新的面貌和优异的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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