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案登记制度的逐步深入,成县法院牢固树立“让困难的群众打的起官司”的理念,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对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用减、缓、免交的司法救助工作。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立案庭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明确告知所需预缴诉讼费金额。对预缴费用确有困难的,当面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减、缓、免诉讼费申请书,并由其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盖章出具困难证明,立案庭法官在审查符合条件后,填写《减、缓、免交诉讼费审批表》,由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将予以立案。
2020年1月至今,成县法院共为19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累计37099.5元,其中缓交诉讼费案件5件,合计12115元;免交诉讼费案件14件,合计24984.5元。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交,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