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上午,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一起信访案件当事人。信访人卢某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的原告人,2017年10月7日20时许,被告人周某因与梁某发生口角引起打架且将与梁某同行的被害人卢某打伤,造成卢某二级轻伤。成县法院于2018年8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由被告人周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某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760.71元,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后卢某与被告人周某均不服该判决,向陇南中院提起上诉,陇南中院于2018年11月23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卢某因仍不服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多部门投送信访材料表达诉求,自此,开始了长达近三年的信访之路。
在接访过程中,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法官坚守为民情怀,自觉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仔细审阅信访人带来的相关材料,在详细掌握案件信息基本情况后,认真听取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并耐心细致地安抚当事人情绪,仔细记录信访人相关诉求。并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指导意见》,深入剖析信访症结,向信访人员解释诉访分离的相关规定和申诉程序,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着力避免当事人“多头信访”而始终“投诉无门”现象的发生。接访法官通过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解答,上访多年的卢某横亘于心的怨气消除了,表达了愿意依法理性维权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