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成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并上门执行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暖心化解纠纷,力促一名80多岁的老人与儿子握手言和,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成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人民情怀。
原告是成县陈院镇一名80多岁的老人,与被告系父子关系。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原告院边种植的树木砍伐,引起原告不满,原告找被告理论,被告既不赔礼道歉也不赔偿损失,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但承办法官得知双方为父子关系后,决定尝试从亲情角度出发,用心用情力促两家关系缓和进而推动案件进展。于是承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坚持春风化雨、细致入微耐心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拉近双方距离。最终在办案人员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下,被告逐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积极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当场赔偿了财产损失,以求得自己父亲的谅解。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承办法官又上门服务,把调解书送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家里,反复嘱咐儿子冰释前嫌,尊老孝亲,同时叮嘱老人保重身体,祝愿老人健康长寿。
近年来,成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婚姻家庭类纠纷调解优先原则,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始终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良家风贯穿始终,创新调解方式,灵活运用法律,对涉婚姻家庭类纠纷用心、用情、用法予以妥善处理。该案的调处,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有效弥合了父子亲情,维护了家庭的和睦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