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具体措施,成县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聚焦群众热点难点,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近日,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立案庭对原告宋某安、宋某热、宋某强提交的缓交诉讼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前往原告所在村委会对其实际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经过详细核查,立案庭为符合条件的原告及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缓交诉讼费计8248元。
成县人民法院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对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准许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减轻困难群众的诉讼成本,助力群众依法维权,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