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徽县法院诉前调解再发力,促案件当日办结履行
6月2日,徽县法院立案庭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成功解决,并与当天执行完毕。
原告2020年6月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一年,时间自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21000元,租金一年一付。被告在交了7000元后住进了原告的房屋,剩余的14000元一直未付,并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换了锁芯,原告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立案庭在受理案件后,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交由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化解纠纷,调解中心在收到案件后,特邀调解员当即通过电话联系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特邀调解员耐心的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剩余的14000元给付给原告,该案当天得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