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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看陇南】陇南市: 开辟教育人才引进“ 绿色通道”

来源:农民日报

农民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文涛 李小林)记者了解到,聚焦破解人才引进难点堵点问题,甘肃省陇南市出台《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进一步为用人单位松绑放权,简化引才程序, 明确优惠政策,着力开辟教育人才引进招聘绿色通道。

坚持需求导向,放宽引进条件。结合陇南教育实际和具体需求,将引进招聘人才分为 5 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二层次为硕士研究生,第三层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公费师范毕业生、西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第四层次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五层次为其他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生,并分别明确了年龄要求。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引进招聘的自主权,由原来的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分别下放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关学校或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同时,进一步扩大引进招聘范围,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公费师范毕业生、西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纳入引进招聘范围;放开引进招聘的时间要求,根据年度引才计划,发布长期引进招聘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即时引进招聘。

重视实际效果,简化程序步骤。进一步优化程序、缩短周期, 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引进招聘中,取消笔试环节, 由用人单位制定引才计划、组织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实行引进招聘结果备案制,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引进招聘计划、实施方案和结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向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备案。招聘第五层次人才的,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分别由市直教育系统用人单位或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对引进的第一、第二层次人才,不受10预留空编要求和自然减员数限制,在单位满编的情况下,可通过编制调剂的方式先办理人事及入编手续,也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突出拴心留人,强化服务保障。明确引进招聘人才生活补贴、 住房、子女入学、配偶调动安置等方面保障政策,不断优化引才留才环境。对市、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的第一、第二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落实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等引才政策;对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中科院大学的第二层次人才,用人单位通过市场租赁、货币化安置、提 供人才公寓等方式保障住房需求,子女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对于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协调解决工作调动或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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