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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实践】康县美丽乡村建设“十有”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所期所盼,把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载体,作为农村群众最欢迎的精准脱贫措施,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抓落实,全县350个行政村1642个自然村美丽乡村实现全覆盖,取得了既让村庄美丽、更让群众幸福的良好成效。
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对标彰显“国际范”、突出“康县味”、体现“乡土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总结提炼美丽乡村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康县出台了美丽乡村、美丽农家庭院建设标准,助推美丽乡村再升级。
   

康县美丽乡村建设“十有”标准

1

有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规划、项目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有效整合,村庄规划编制科学实用。

2

有完备齐全的基础设施。

农户安全住房、安全饮水全达标,通村组道路及村内主巷道硬化率达到100%,动力电实现“村村通”,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满足村民出行要求和活动需求。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通信设施覆盖到村,信号通畅,有条件的村实现公共场地WiFi全覆盖。

3

有健全完善的公共服务。

村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室、村史馆(家史馆)、农家书屋(图书室)、五保家园、电商服务点、便民小超市、金融网点布置规范。乡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条件符合要求,按实际配套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4

有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

村庄建设规范有序,房屋建筑美观大方,色彩搭配合理,各类杆线铺设架设规范、牢固安全,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整齐美观,村庄干净整洁,河湖水质达标。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有效保护。设施大棚、栏舍、生产用房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村旁、户旁、沟旁、路旁应绿尽绿。

5

有配套齐全的环卫设施。

有配套齐全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运行正常。房前屋后无污水溢流,农家乐、民宿、小作坊等经营主体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管理机制健全。

6

有功能完善的旅游设备。

有游客咨询接待中心(接待点)、农家民宿客栈、游乐项目及场所、星级公厕、停车场,建设5到8个特色景观小品,有一定数量的公共休憩空间与设施。标识标牌设置规范。有至少1名旅游讲解员。有专业化的运营公司负责景区村庄运营管理及开发建设,并建立村企户利益联结机制。

7

有多元发展的富民产业。

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有本地农产品、旅游产品的综合售卖点。积极发展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至少一个现代农业园区或田园综合体。鼓励吸引、引进外来工商资本和返乡创业创新人员,积极参与经营村庄。

8

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有文化活动中心、乡村舞台以及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器材等符合主客共享需求的公共文体服务设施。民间民族表演艺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口头文学、耕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和传承。组建有群众性文化团体。

9

有文明和谐的乡风民风。

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推进,“一日五问”“四新竞赛”“六争六评”等群众性活动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推进有力,无封建迷信活动。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公益性设施共建共享理事会等各种群众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

10

有坚强有力的村级组织。

村组干部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带富能力强,村级党务、村务等民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村民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乡村治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村内无黑恶势力,无陈年信访。

 

监制:张  康  审核:崔丽红  编辑:青  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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