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民日报
农民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吴晓燕 鲁明)12月23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陇南市坚持聚焦深度贫困,咬定目标、苦干实干,深入实施“433”重点工作,探索推进多条扶贫路子,以“弱鸟先飞、至贫先富”的勇气和“敢死拼命、砸锅卖铁”的精神向贫困发起常态化、全方位进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成效。全市83.9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70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9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
地处甘肃东南部的陇南,扼陕、甘、川三省要冲,是甘肃唯一全境属于长江流域的地区,有“陇上江南”之美誉。然而,陇南全市9县区整体属于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也是区域性整体贫困的典型代表。2013年,陇南有贫困人口83.94万人,贫困发生率34.1%,贫困村1707个,9县区均为贫困县,其中5个为深度贫困县。
贫困程度深、脱贫成本高。长期以来,陇南贫困村面临“行路难、过河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脱贫难度大。
陇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景瑜说,脱贫攻坚以来,陇南紧盯制约脱贫攻坚的问题症结,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出上承中央省上精神、下接地气的拆危治乱、电商扶贫、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等脱贫攻坚新路子,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各级各界的认可。
据介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陇南全面落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由市委牵头抓总、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双组长,把主要精力投入脱贫攻坚。全市严格落实市县乡村工作责任、行业部门属事责任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陇南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贫困退出指标任务,对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复“过筛子”拉网排查,固强补弱,“三保障”问题全面解决。
陇南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确保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一条稳定的增收门路。陇南坚持把发展富民产业作为稳定增收的根本之策,培育发展形成了以花椒、油橄榄、核桃、蜂蜜、中药材、辣椒等为代表的“麻辣香甜”脱贫产业,大力扶持发展以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为代表的“五小”产业,不断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广产业扶贫“宕昌模式”,构建了群众稳定增收渠道。
陇南把电商扶贫作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的主要途径,构建完整的电商生态体系,有效解决了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全市开办网店1.4万多家,累计销售200多亿元,2019年电商收入对贫困群众的贡献额达到840元。该市以电商扶贫为龙头带动,加大产销对接和消费扶贫力度,大力发展同城配送、直播带货,打造陇南电商平台,举办各类节会,形成卖全国、卖跨境的“外循环”和自产自销“内循环”互补发展。
陇南把劳务就业作为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把旅游扶贫作为拓宽增收渠道的有力抓手,积极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和“百村千户万床”工程,探索“公司+合作社(协会)+贫困户”“帮扶单位+公司+农户”等带贫模式,改变了群众守着“金山银山”过苦日子的现状。
陇南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落实精准脱贫方略,积极开发“陇南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助力教育扶贫、电商提档升级、助力乡村治理,利用大数据开展“问村医”、助力“防疫”,实现了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电子商务等工作创新开展,激发群众内生动能,巩固提升了脱贫成果。
陇南通过拆危治乱重塑乡村治理,从根子上解决了农民群众住房不安全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消除视觉贫困,有力提振了群众的脱贫信心。
记者注意到,在脱贫攻坚中,陇南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体系,建强建好基层党组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陇南着力强化干部队伍保障,加大县乡党政班子成员的优化配备和交流调整力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实行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月发放”制度;强化基层阵地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建“五推进”工程,农村基层组织活力和能力持续提升,发展富民产业和集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创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点407个,全市3167个行政村实现了集体经济全覆盖。陇南还不断强化群众主体作用发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措施与群众参与挂钩,破解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难题。
8年的持续攻坚,陇南脱贫攻坚取得了累累硕果:荣获“2015年中国消除贫困创新奖”;2016年成功举办全国电商精准扶贫现场会,并被命名为“全国电商扶贫示范市”;2017年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并被列为免督查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十佳精准扶贫创新城市”;2019年陇南消费扶贫被评为“全国消费扶贫典型案例奖”;2020陇南“拆危治乱”被国扶办列为人居环境改善典型案例,全国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2020全球减贫伙伴研讨会在陇南成功召开,通过了《陇南共识》。数据显示,陇南农民人均年收入从2011年的2621元提高到2019年的7734元,今年预计将达到8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4.48%。
陇南如期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全市贫困地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群众收入大幅增长,基层组织保障能力有效提高,为下一步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