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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县在各乡镇设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要求,进一步强化“及时发现”能力,减少人员流动频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按照“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的要求,现将我县在各乡镇及城区设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全县共设立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服务点23个(具体见附件),请低风险区需检测人员在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就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
    2.所有来(返)文重点人群(入境人员、农村高中风险区返乡人员、密接者、次密接者)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特别是中高风险区来(返)文人员,严禁随意流动。由县疾控中心负责指派专人上门采样,并对采集样本进行检测,同时负责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上传至国务院客户端,以便受检者查询。

3.需要检测的低风险区人员,按照乡镇片区划分,提前1天联系相关采样单位,依托健康甘肃“APP”预约采样时间(采样服务时间:9:00-15:00),避免扎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临江片各卫生院当日所采样本必须于当日15时前送临江中心卫生院。

4.需要检测的低风险区人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采样点,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到达采样点后,要自觉进行扫码登记,接受体温检测,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正常者,积极配合采样人员进行采样;当人员较多时,要自觉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到不拥挤、不扎堆;采样结束后请按工作人员指引立即离开。

6.如有发热、咳嗽或其它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请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7.各检测采样点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做好人员防护,科学规范开展采样工作,严格做好消杀工作,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严防交叉感染。

8.全县共划分三个核酸采样检测片区,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第一片区(城关镇、尚德镇、丹堡镇、刘家坪乡、铁楼乡、石坊镇、中寨镇、石鸡坝镇、堡子坝镇)核酸检测工作;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第二片区(碧口镇、范坝镇、中庙镇、玉垒乡)核酸检测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第三片区(临江镇、桥头镇、梨坪镇、舍书乡、天池镇、口头坝乡、尖山乡)核酸检测工作。所需相关防护物资由县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调配,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负责为所辖片区提供与各自PCR实验室相匹配的采样管等物资,各乡镇卫生院按需报计划领取。

9.“应检尽检”人员检测费用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自费检测人员检测费用由采样单位代收(每人次80元,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统一上交至检测单位。各采样和检测单位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加强沟通衔接,依托健康甘肃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完善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文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附件:文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一览表

 

编辑:冉一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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