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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开学第一课 交警“送”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培养中小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91日,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礼县实验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暨知危险、会避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同学们上好新学期交通安全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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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和学生上下学参与交通情况,向广大师生讲解了在日常生活中该怎样走路、骑车、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并告诫同学们不但要学习一些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更要在实际生活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以便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同时民警们通过展板向师生们讲解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黑车所带来的危害提升师生安全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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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民警现场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和致家长的一封信,呼吁中小学生在日常出行时应该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也倡导中小学生把自己所学的交通安全知识讲给自己的家人听,通过他们去影响家长,带动家庭共同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做到遵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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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注意事项

1、走路要走人行道上(道牙子上面),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路边行走。

2、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3、遵守交通信号,红灯停,绿灯行。

4、不钻(跨)越交通隔离设施。

5、不在汽车临近时或车辆前后横穿马路,不在在道路上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6、不在马路上追逐猛跑、嬉戏、打闹、游戏,不要边走路边看书。

7、夜间步行要尽量选择穿戴浅颜色的衣帽和在有路灯的地方横过马路。

8、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和游戏。

骑车注意事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有监护人陪同,未满12岁的孩子也不能骑车上路。

3、如果小区、公园的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孩子是不可以在上面骑车的。如果是在小区空地、公园空地等不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孩子可以骑车。

乘车注意事项

1、学生乘坐公交车、校车时,要站在规定等候区内等候,不要随意玩耍,车辆停稳后有秩序排队上车。

2、乘车时,有安全带的要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

3、乘车时不要吃东西,尤其是果冻、雪糕、坚果等食物。如果汽车行驶在颠簸路段或者紧急刹车,这些食物可能被误吸入气道,进而引发窒息。

4、下车时,不要开门就下,要留意车辆后方有没有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或其它机动车驶近,以防伤己或伤人的交通事故。

5、下车后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

 


监制:杜东阳      责编:王强      编辑:马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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